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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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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专业带头人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5    

[2000]邢职院教字第109号

各系(部):

为加快专业带头人培养步伐,推动我院“名师工程”的实施,经学院研究,制定出专业带头人培养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达到“双师型”教师标准(既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又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2.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欢迎。

3.具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或工程实践能力,并能在这些方面起到带领作用。

4.具有一定的专业发展潜力。

5、45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中青年教师。

二、学院为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提供的支持

学院设立每年15万元的培养基金,并将在以下方面提供并创造条件,帮助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尽快发展、提高。

1.参加国际、国内较高规格的学术会议。

2.加入国内外学术专业方面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团体。(定期到兄弟院校交流、考察。)

3.优先承担校内外教科研项目、课题。

4.配备课题所需要的科研仪器及设备。

5.带项目(课题)下厂调研。

6.出版专著、国家重点教材或规划教材。

7.参加国内外高新技术等方面的学历、非学历进修或培训。

三、专业带头人培养目标

用3—5年时间,培养出一批在教科研领域取得突出成果,或在解决工程、技术实际问题方面有独到之处,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在专业建设中发挥较大作用,对本专业教师起传、帮、带作用的专业带头人。

四、对培养对象的要求与考核

1.出色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

2.每年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我院学报除外)或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1—2篇专业论文。

3.承担技术应用、技术开发、教科研项目,或编撰论著。

4.在科研处建立培养对象个人档案,根据上述要求,一年后,对未承担任何项目和从事论著编撰者提出警告;两年后,对项目或论著无较大进展者进行淘汰;三年后,根据所承担项目或编撰论著质量,对专业带头人进行鉴定。

5.被淘汰者,以后不再列入我院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

五、学院专业带头人培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建勋

副组长:刘先进???马东霄

成员:王宝贵???陈福增???黄立志???马骅???刘玉杰

领导小组负责对培养对象的考核。

六、第一批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

根据我院教学、科研工作现状,经研究,我院第一批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在各系(部)产生。在系(部)报送人选的基础上,确定以下人员为我院第一批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

李建武???刘彩琴???范树林???王凤歧???袁雪峰

夏万爽???尹万建???申荣卫???卢恩平???李霄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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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