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智慧校园| 校长信箱

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

首页 >> 教育教学 >> 教学管理 >> 正文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暂行)

发布日期:2019-04-15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将决定着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为更好地对教师的教学工作做出客观评价,激励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开展教学法研究、扎实开展课程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和系部教学质量评价小组。

学院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教务处及系部相关人员组成,该小组常设机构为教学督导组。系部教学质量评价小组由系部主任、副主任、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和骨干教师等组成。

二、评价范围

本评价办法适合对我院教师系列人员(含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兼职教师和校外聘任教师)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及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评价。

三、评价方式

为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监控,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表彰教学质量评估优秀人员。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采用自主申报方式进行,评价内容包括学生评价、系部评价和学院督导评价三个方面:

1.学生评价

学生评价是教学质量评价和监控的主要方式,涵盖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由教学督导组按学期组织,学生从教师教书育人、授课水平、工作态度、辅导答疑和课程学习收获等方面综合评价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

2.系部评价

由系部教学质量评价小组按学期组织,覆盖自主申报本系部归口课程的教师。评价一般应包括以下方面:

(1)现场听课;

(2)教学组织过程,如教学准备、教学实施、课后辅导、作业批改等方面;

(3)教学效果,如课程考试成绩、学院认定的各类比赛竞赛成绩等;

(4)教学信息反馈情况,如学生座谈会、教学检查等方面;

(5)专业能力,如专业建设、课程建设、项目建设及指导新教师的能力等方面;

(6)各系部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的其他考核方面。

3.督导评价

由教学督导组按学期组织,覆盖全院自主申报教学质量评价的教师,依据督导组成员对教师的现场听课打分情况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果认定

1.教学督导组每学年汇总、统计以上各项评价结果,根据评价结果编发《表彰教学质量评估优秀人员的通报》,公布本学年教学质量评估优秀人员名单。优秀人员包括三类:一是在学生问卷评教活动中连续五年获得7次以上优秀的教师;二是自主申报教学质量评价,经学生、系部和教学督导组三方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教师;三是本学年获得教学比赛奖项和参与各级精品课程建设的骨干教师;

2.认定的教学事故对教学质量评价具有一票否决权,发生教学事故的教师,不得列入教学质量评估优秀名单。其它评价方式产生不同结果时,取其较优结果为评价结果。

五、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申报各类教研项目的条件使用。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院教务处。

附件: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自主申报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3月28日


附件: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自主申报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实施《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暂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每学期进行一次,申报以一门课程为限,课程限定为申报人员本学期所任课程。教师(包括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兼职教师和校外聘任教师)于每学期第一周向所申报课程所属系部申报。

2.各系部每学期申报总人数和每位教师的申报总次数实行总量控制。

(1)各系部每学期申报总人数控制在担任本系部课程教师总数的10%~20%。

(2)每位教师在从本办法施行之日算起的五年内至少申报一次,最多申报三次。

3.各系部应于每学期第一周周五前将申报名单报教学督导组,由教学督导组进行资格审查,并于一周内确定参评人员名单。

二、评价办法

1.对每位申报人员的课堂教学质量从学生评价、系部评价和督导评价三方面进行。

(1)学生评价是质量评价和监控的主要方式,由教学督导组按学期组织,覆盖全体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学生依据课程收获、教师的授课水平及态度进行评价,按九档打分。在去掉5%的最高分和5%的最低分后,求出平均档次分,即为学生评教分数。

(2)系部评价由系部教学质量评价小组按学期组织,覆盖自主申报本系部归口课程的教师。评价一般应包括以下方面:

①现场听课;

②教学组织过程,如教学准备、教学实施、课后辅导、作业批改等方面;

③教学效果,如学院认定的各类比赛竞赛成绩、课程考试成绩等;

④教学信息反馈情况,如学生座谈会、教学检查等方面;

⑤专业能力,如专业建设、课程建设、项目建设及指导新教师能力等方面;

⑥各系部根据各专业特点制定的其他考核方面。

各系部可根据以上方面并结合本系部的实际情况制定评价实施方案,并报教务处教学督导组。各系部在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内,将系部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教学督导组,同时还应提交评价方案和打分依据。系部评价按九档打分。

(3)督导评价由教学督导组组织学院督导员进行现场听课打分。督导评价的原则为,根据教学能力目标、教学组织、行动导向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督导评价按九档打分。

2.学院根据督导评价和学生评价两项的平均分数,对所有申报者进行排序,前70%为全院质量评价优秀的教师,据此确定各系部评价优秀的人数;然后根据督导评价、系部评价和学生评价三项的平均分数,在相应系部内进行排序,以确定各系部评价优秀的人员。

学生评价、系部评价和督导评价权重比为4:3:3。


听课打分表

被听课教师: 课程名称:

听课教师: 授课班级:

听课日期: 听课目的:

课程类型:□课堂教学 □边讲边练 □课内实训 □整周实训 □其他

评教参考标准:

教学目标: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有明确的教学目标,体现对系部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的培养,对学生有具体的考核标准。

教学组织:以综合能力培养为核心组织教学,任务和问题明确、具体;教师在岗在位,教学内容充实,讲解透彻,演练到位,辅导及时。

教学效果:学生兴高采烈地跟随教师完成任务,练出完成任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到相关知识,实现了教学目标,教师对学生进行了应知应会的基本考核。

教学方法:教学方法选择适当,满足行动导向教学要求。

督导:内容熟练,条理清楚,语言准确、清晰、简练,板书布局合理、字迹清楚,多种教学媒体运用适当,课堂调控能力强。

分数: 优□、良+□、良□、中+□、中□、中-□、低□、低-□、差□

总体评价(主要优缺点):

附:听课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