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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系主题党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9-28 】

按照学校《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日”制度实施意见》(邢职党【2020】46号)文件规定,根据邢台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精神要求,9月27日,建筑工程系党总支举行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主题的党日活动。建筑工程系党总支书记刘志忠具体策划并亲自指导了本次主题党日活动。

在教工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大会上,刘志忠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扎根中国大地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根据党章和有关法律而制定的条例。建筑工程系全体党员和师生必须认真贯彻落实。

刘志忠书记接着指出,贯彻落实好《条例》,就要“举好旗,走对路”, 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条例》就要--无论组织教学、进行专业实训,还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指导实习和就业,必须全方位、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四为方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彻落实好条例,必须坚决拥护“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委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党管意识形态,领导改革发展,把党的领导落实到高校办学治校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好《条例》就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建设始终;贯彻落实好《条例》,全体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各方面,始终与党的建设相融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党的建设工作的根本标准。

最后刘志忠书记针对《条例》中高校党组织“组织设置”,高校党委和院(系)级基层党组织“主要职责”,高校党委特别是院(系)基层党组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党员队伍建设” “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以及贯彻落实《条例》的“领导和保障”做了详细解读和说明。

随后,根据建筑工程系党总支主题党日议程安排,学生党支部,在二教1-1组织全体学生党员和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开展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主题党日活动。学生党支部负责人于小五老师主持了贯彻落实《条例》宣讲活动。针对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如何贯彻落实好《条例》,特别是如何对《条例》进行前期宣讲,建筑工程系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制定好宣讲提纲。在贯彻落实《条例》宣讲会上,于老师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学生党员和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做了宣讲和解读:1.无论团总支、学生会、团支部、班委会和协会等各种学生群团组织必须无条件接受党的领导,“听党话,跟党走”,有坚定理想信念,有扎实学识和专业水平,甘愿奉献国家、服务人民,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2.全体学生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历练,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底气、志气。3.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普通同学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把广大青年学生团结在党的周围。4.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党内政治生活,不断修正入党动机,加强党性修养,带头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5.协助老师,积极参与学生事务管理,为维护学校稳定做奉献。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以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的带动作用。6.围绕学校重点工作,结合专业、班级、宿舍学生实际,对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以点滴之力汇聚磅礴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