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实训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11-09    作者:    点击:[]

实训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保障制度是保证学校教学、科研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实训室工作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切实做好防火工作
  1.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实训室管理人员是实训室防火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训室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定期对实训室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学校颁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3.严格规范实训室室内水、电、门、窗、设备设施管理。实训室使用人员离开实训室必须切断设备设施电源,关闭水、电、门窗等;计算机、多媒体、空调设备设施不得开机过夜,如确有需要,必须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4.实训室内不准私拉电线,如工作需要,请报有关部门给予接换,任何人不准随意改动。

5.实训室内严禁烟火。禁止在实训室内吸烟、饮水、进食、住宿等;禁止放置与实训无关的物品。

6、实训室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实训室出口、过道、走廊不能堆放包装箱等杂物;保持实训室环境整洁卫生,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排列有序,消防逃生指示标志明显。

7.实训室使用人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拨打火警电话“119”;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材;懂灭火的基本方法,会扑灭初起火险和自救。

8.发生火灾、火警时应立即组织有效的抢救,并及时报学校有关领导,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听从领导,服从指挥。

二、切实做好防盗工作
   1.
实训室管理人员要切实做好实训室设备设施保管工作,要经常进行实训室设备设施检查清点,如发现丢失应立即报告实训中心和校保卫处。

2.上课前,实训室管理人员要提前开门,并注意检查有无异常情况。下课后,实训室使用人员离开实训室时要关闭设备设施电源、关闭好门窗,实训室管理人员检查实训室安全情况并锁好门窗

3.未经实训中心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领外来人员在实训室内参观,更不准向外来人员透露本单位的设备物资情况。

4. 寒暑假期间,实训室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实训室水、电、门、窗、设备设施关闭和实训室封条黏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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