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提升学院整体学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有利于科研平台开展工作,有效推进产学融合,提高我院对地方技术服务的贡献度,规范科研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团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结合学院科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团队建设依托学院的各类科技服务平台进行,以优秀领军人才为核心,围绕企事业单位的技术需求及学院科研工作需要,整合优势资源,孵化高水平的科技成果,以提升学院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和服务社会能力。
第三条 团队组建条件
1. 各科技服务平台依据平台的工作任务提出团队组建计划。
2. 团队负责人由相关科技服务平台固定人员担任。
3. 团队负责人根据团队工作任务会同相关科技服务平台负责人、相关系部领导共同商定团队成员。
4. 团队一般含3-5名核心成员,应形成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鼓励邀请院外同行专家参加。
5. 根据依托建设的科技服务平台性质,团队分为市级以上团队和院级团队。
6. 市级以上科技服务平台可按服务方向组建团队,院级科技服务平台可组建1个团队。
第四条 团队建设与组织管理
(一)评审程序
1. 科技服务平台负责人根据所承担的任务向科技发展心提交《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组建申请书》(附件1)。
2. 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科研创新团队的评审工作。
(二)团队管理
1. 团队负责人负责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团队运行期限一般为5年。
3. 平台团队负责人与科技发展中心、相关科技服务平台签订《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任务书》(附件2)。
第五条 团队职责
团队每年应开展2项以上专项课题研究并取得相应成果(含阶段性成果、应用或转化成果等),安排2次以上的专题
学术讲座,能接纳一定数量的老师和学生的学习锻炼。横向项目累计到款额累如下:
1. 市级及以上平台的团队:20万元/年;
2. 院级平台的团队:5万元/年;
以上标准随学院科技工作的发展情况定期调整。
第六条 考核与评估
(一)科技发展中心和相关科技服务平台负责团队的考核工作。根据《邢台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团队任务书》分阶段进行考核,院级初建团队第一年考核指标减半,第二年正常参与考核。团队须每年向学院科技发展中心和依托平台提交建设与运行情况年度报告。具体考核评估指标另行制定。
(二)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对评估结果优秀的团队,学院将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缺乏竞争实力,争取不到相应的科研项目和经费,或管理运行不善,评估不合格的团队,学院将提出警告,限期一年整改,连续2年评估不合格的团队,予以撤销。
第七条 政策支持
(一)学院依据团队建设需要给予设备、场地支持;
(二)学院给予一定的启动资金支持。
1. 我院为依托单位主持建设的相关科技服务平台所建团队:
(1)市级及以上平台的团队:3万元/年。
(2)院级平台的团队:按前一年度的到款额的15%计算,不低于1万元/年,不高于3万元/年。
(3)资金中20%为依托平台的运行经费。
2. 我院为共建单位参与建设的相关科技服务平台所建团队:
(1)市级及以上平台的团队:2万元/年。
(2)资金中20%为依托平台的运行经费。
第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科技发展中心负责解释。